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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:将“鱼浆”增补进入《饲料原料目录》

⏰ 发布时间:2014-08-07 📝 稿件来源: 聚农网 🔥阅读指数:2PV

  依据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,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饲料企业提出的《饲料原料目录》(以下简称"《目录》")修订建议及材料进行了评审,决定将鱼浆等3种饲料原料增补进《目录》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  1.增补"鱼浆"进入《目录》。编号:10.4.12。特征描述:鲜鱼或冰鲜鱼绞碎后,经饲料级或食品级甲酸(添加量不超过鱼鲜重的5%)防腐处理,在一定温度下经液化、过滤得到的液态物,可真空浓缩。挥发性盐基氮含量不高于50 mg/100g,组胺含量不高于300 mg/kg。强制性标识要求:粗蛋白质、粗脂肪、水分、挥发性盐基氮、组胺。

稿件来源:聚农网

文章作者:这家伙真的很懒哟,没能留下尊姓大名。

责任编辑:王国功

内容审核:陈桂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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